Article 15

In force

利用自然保护区、森林、海洋、湿地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利用历史、文化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涉及文化与自然遗产、文物、自然保护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