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

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十五年,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