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省人民政府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六十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能按时提交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转入下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