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对战略规划的评估。评估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第三方对战略规划进行评估。

市人民政府根据评估结果,可以适时提出调整战略规划的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