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生活垃圾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一)可回收垃圾,包括宜回收、可利用的废弃纸类、纺织、塑料、玻璃制品,废旧金属、大件家具、家用电器、移动电子设备和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三)其他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