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违反第八条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限制燃放区域以外,违反第九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场所)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违反第十三条规定,以不安全文明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限制燃放区域以内,违反第九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场所)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禁止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