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时应当将气候资源区划成果作为重要依据,统筹考虑当地气候资源的承载力和气候条件的可行性。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成果及保护和利用气候资源的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