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人员和车辆应当注意避让。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