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文明意识,提高公民的公共卫生道德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