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指挥岗亭、道路交通技术监控、交通通信系统、交通宣传设施、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其他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相配套的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