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备设施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