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