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

应当协助道路建设单位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铁路交通警示标志牌。建设完善雨水收集和污染物应急处理设施,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