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