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以下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排污、倾倒垃圾、堆放弃土或者放置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二)燃放烟花、焰火,烧荒或者焚烧草木、垃圾、祭品等容易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的物质;

(三)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