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和区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规划、建设、体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