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本市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开展与本行业相关的文化活动,推动红色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乡土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和网络文化等健康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