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和结构、环境条件、文化特色以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编制天津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并征求公众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