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统一管理和统筹应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信息共享与融合发展。推进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能力提升。

建立符合产业结构的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在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实施产业计量专项工程,企事业单位应当创造条件建设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公开质量认证信息,实施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认证监管措施。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中小微企业、服务型组织等参与自愿性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

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淮海经济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