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实施创新战略,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技投入和扶持创新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

鼓励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实验室等载体,构建符合徐州产业发展导向的质量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鼓励企事业单位采用新装备、新模式、新技术、新材料、新流程、新工艺、先进工法,推动技术进步和质量创新。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