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预留绿化用地,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城市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应当在三百米半径内规划建设一处二千平方米以上的绿地,五百米半径内规划建设一处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游园,二千米半径内规划建设一处综合性公园。

Local Regulations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