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城镇绿化目标,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将城镇绿化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