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Repealed

物业服务事项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

(四)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五)公共绿化的维护;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制止和报告;

(七)物业档案保管;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