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以国务院批准的、由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关于发布河北大海陀等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环函[2013]161号)为准。(见附件)

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八万一千四百三十公顷,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

(一)核心区总面积一万六千公顷。核心区有两处,分别为大洋河口核心区和二道沟核心区。大洋河口核心区从鹤大公路以南五百米处起至浅海两米等深线,东界与西界以孤山苇场场界为界;二道沟核心区为东港市长山镇和北井子镇滩涂及浅海海域。

(二)缓冲区总面积两万公顷。位于核心区和实验区之间,内沿围着核心区,外沿连着实验区,北界海防大堤南五百米,南界两米等深线(大鹿岛和獐岛陆地及向海延伸八百米海域除外),东起古沟,西至圆山岛。

(三)实验区总面积四万五千四百三十公顷。为自然保护区内除核心区、缓冲区以外的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