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流动人口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迅速组织救治,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按有关规定负责医疗费用和做好抚恤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时,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招用童工;不得拖欠、克扣工资;所支付工资,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