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湖区保护、建设、利用应当遵循湖区总体规划,服从统一管理。

湖区各类专项规划应当相互衔接、协调统一、多规合一。

湖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Local Regulations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