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协议,明确双方的养护责任和养护要求,并给予养护责任人适当经济补助和专业技术支持。

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养护协议的要求,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养护协议。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