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研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规划、文化(文物)、房产、建筑、园林、旅游、宗教、历史、地名、民俗、法律和传统工艺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保护规划、保护措施等事项进行论证和评审。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