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实施以上违法行为的,可对主要负责人依法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