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Amended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建设防渗漏设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地下水质监测:

地下勘探、采矿;

工程降排水;

开采地下热水资源;

建设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地下设施;

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

建设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