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Repealed

用水单位要采用国家、省、市推荐的节水设备和器具。

新建居民住宅要安装节水型器具,现有居民住宅应分期更换安装节水型器具。

禁止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