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在发生和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下,需要增播、转播或者停播特定节目的,公共视听载体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播放安排。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