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查和批准程序,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方面的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