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 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

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60元至36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的

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客车

每辆

480元至144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

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16元至120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至180元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3元至6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艇深长度每米

600元至2000元

Laws · NPC Standing Committee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