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 Issuing authority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pril 7, 2024
- In force from
- April 7, 2024
- Articles
- No article structure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29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