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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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国家法律法规检索在另一处。

部门规章由《立法法》授权国务院部门制定,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不得设定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内容,效力低于部门规章。

«个人信息» 命中 40 篇

党内法规里还有 5 部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国家法律法规里还有 1,032 部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人社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发布 2023年6月29日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应当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税务其他文件发布 2026年4月17日
    • (一)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
    • (二)所涉个人信息仅为签发、转让、质押电子单证或者行使电子单证权利所必需的。
  • 人社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4号发布 2020年12月18日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时收集、使用其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文旅规章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发布 2009年4月2日
    • 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 (一)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人社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5号发布 2025年5月13日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做好专家个人信息保护。
  • 文旅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4号发布 2020年7月20日
    •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在收集旅游者信息时事先明示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旅游者同意。
  • 人社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发布 2009年7月23日
    • (四) 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漏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的;
  • 广电规章发布 2011年9月14日
    •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如实登记用户个人信息,并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 税务其他文件人社厅函〔2025〕79号发布 2025年5月28日
    • (一)个人信息:受伤害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
  • 生态环境规章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发布 2018年7月16日
    •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生态环境规章生态环境部令第8号发布 2019年8月26日
    • (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内容应当予以注明。
    • 国家核安全局依法公开核设施安全许可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税务其他文件交办运〔2022〕6号发布 2022年2月7日
    • (四)存在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联合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广电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6号发布 2020年3月20日
    •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 税务税务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发布 2019年11月26日
    • 第三十五条 检举人不愿提供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 教育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发布 2016年7月19日
    •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
  • 税务其他文件交办运〔2016〕143号发布 2016年11月3日
    • 7.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满足通信行业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 教育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发布 2014年7月9日
    • (四)泄露尚未公布的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录取分数线等可能影响录取公正信息的,或者对外泄露、倒卖考生个人信息的;
    •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 税务税务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发布 2021年7月12日
    • 第九条 税务稽查人员对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 税务其他文件发改高技〔2021〕1872号发布 2021年12月24日
    • 切实贯彻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依法依规打击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等数据滥用行为。在严格保护算法等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算法评估,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促进算法公平。严肃查处利用算法进行信息内容造假、传播负面有害信息和低俗劣质内容、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平台企业深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开展数据安全风险态势监测通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国家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依法调取、使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
    • 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制定出台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完善金融领域监管规则体系,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 税务税务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发布 2016年1月18日
    • 因此确信,各国在对情报进行必要保密,并参考保护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传递的相关国际公约的情况下,应采取相关措施或提供情报;
    • 一、缔约一方根据本公约所获得的任何情报,均应视同通过其国内法获得的情报予以保密,并采取同样的保密措施,同时要执行有关保障措施,确保对个人信息的必要保护。具体措施可由情报提供国根据其国内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