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参评作品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4〕225号发布 2014年12月5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不得设定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内容,效力低于部门规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2014年全国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安排,税务总局决定组织评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现将《“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启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报送优秀税收新闻作品参加评选。
附件1.2013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作品推荐表.doc
2.2014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作品推荐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5日
本文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效力低于部门规章、法律和行政法规;电子文本与正式发布文本不一致的,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