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发布 2019年8月29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不得设定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内容,效力低于部门规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doc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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