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发布 2022年7月8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不得设定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内容,效力低于部门规章。
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7月8日
本文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效力低于部门规章、法律和行政法规;电子文本与正式发布文本不一致的,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