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发布 2016年2月28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不得设定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内容,效力低于部门规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已经取消。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所附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更新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x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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