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应急〔2025〕41号发布 2025年5月15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不得设定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内容,效力低于部门规章。
官方栏目不标注这篇文件是否现行有效,本站也不代为判断——该栏目里就有若干《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请以官方原文和后续文件为准。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应急〔202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应急管理部
2025年5月6日
本文转载自应急管理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效力低于部门规章、法律和行政法规;电子文本与正式发布文本不一致的,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