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24号发布 2021年6月9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不得设定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内容,效力低于部门规章。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要求,规范排放源产排量核算方法,统一产排污系数,我部组织制订了《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现予发布。我部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管理的需要,对《手册》适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手册》内容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pdf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9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6月11日印发

本文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效力低于部门规章、法律和行政法规;电子文本与正式发布文本不一致的,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