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751 部 · 27,143 部有全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285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260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修改、废止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1月29日无条文结构
- (三)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罚没财物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追缴决定或者法院生效裁定、判决取得的罚款、罚金、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没收的保证金、个人财产等,包括现金、有价票证、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等。”
- 修改、废止的决定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0月15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一、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0月19日无条文结构
- 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和机构职能转变、名称表述发生变化情况,决定对《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 修改、废止的决定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9月30日无条文结构
- 九、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4月15日6 条
- 第九条八、将第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0月9日无条文结构
- (六)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公民因实施不文明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不改正的,由负责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经征求同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意见,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公开其不文明行为,但应当依法保护行为人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 修改、废止的决定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9月25日无条文结构
- 十二、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修改、废止的决定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2月18日无条文结构
- 十五、将第十七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5年3月28日无条文结构
- 二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或者拟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 修改、废止的决定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12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一、将第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6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一、将第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0月9日无条文结构
- 十五、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9月22日无条文结构
-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地方性法规草案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的,起草单位应当依法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提案人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说明设定该内容的必要性、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 修改、废止的决定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5年3月28日无条文结构
- 七、将第十三条修改为:“起草法规草案应当注重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设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听取意见。涉及职能调整、职责划分、预算经费等内容的,应当通过协调形成共识后作出相关规定。”
- 修改、废止的决定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4月1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七、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6月7日6 条
- 第十七条八、将第十二条第四款改为第二十条第四款,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1日无条文结构
- 第三款中“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修改为:“法规案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设定以及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起草单位应当依法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证情况”修改为“听证论证情况”。
- 修改、废止的决定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2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三、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新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12日无条文结构
- 十二、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依法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 修改、废止的决定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0月17日无条文结构
- (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