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751 部 · 9,126 部有全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6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税务部门文件里还有 159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税文件、部门规章等。属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效力位阶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6月10日无条文结构
- “(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
- 四十、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五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其中,根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给予民航、铁路、电力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的,也可以由主管的…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6月26日无条文结构
-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 二十四、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9月13日无条文结构
- 十六、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6月24日无条文结构
-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经营者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0月28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6月28日1 条
- 第八条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