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
181 部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检索在另一处。
党内法规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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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命中 11 部
国家法律法规里还有 1,830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税务部门文件里还有 159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税文件、部门规章等。属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效力位阶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规定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发布 2015年3月12日37 条
- 第七条(二)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检查交待等材料;
- 条例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发布 2023年12月27日施行 2024年1月1日158 条
- 第三十五条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的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其中,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 规定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发布 2020年12月28日22 条
- 第十七条省级以上具有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等职能的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 规定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发布 2023年9月1日36 条
-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 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一般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范围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在不同职位类别之间进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转任。
- 规定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发布 2020年12月28日23 条
- 第七条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转任。因工作特殊需要暂缓转任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 办法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发布 2026年8月3日19 条
- 第十条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究责任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调查,遇有重大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或者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生态环境损害复杂问题可以提级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