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鼓励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培育和引进会展业市场主体和品牌会展,推动产业创新协同、融合联动,扩大会展业的综合带动效应,增强会展业便利贸易、引领消费、拉动产业、促进投资的功能。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