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整合资源、创新场景、升级服务,推动会展与节庆、演艺、赛事等业态融合发展。

支持会展与旅游融合发展,统筹会展安排和旅游资源配置,开发特色会展旅游产品,打造本地特色文化活动,加强营销和推广,推动会展和旅游资源共享、利益共赢。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