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未标注第一款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直接取消审批
序号
名称
法律规定
调整内容
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
第一款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直接取消审批
序号
名称
法律规定
调整内容
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