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国籍第九条已修改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未注销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国籍登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