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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已修改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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